2021年6月大学英语(含小语种)四、六级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时间:2021-05-31浏览:1948
各位考生:
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2021年6月12日举行,特别强调以下几点注意事项,请考生们重视并认真做好准备,以免影响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系统(http://cet-bm.neea.edu.cn)首页,通过“快速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学校不下发准考证。CET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日9点至12日23点。
二、进入校门时须出示
已返校考生(符合学校防疫要求,已在校内参加线下授课的学生)同日常上课进校方式相同。
尚未返校考生(如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或其他尚未返校学生)向所在院系申请进校(具体办理方法请咨询所在院系)。申请获批后,考试当日持身份证、当日更新的“随申码”绿码、通讯大数据行程码,经测温后进校。
如因未申请进校,或申请进校未获批,考试当日无法进校考试者,责任自负。
三、进入考场时须出示
1.纸质版准考证
2.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
3.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护照,证件号码需与准考证上证件号码一致)
4.填写完整的2021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pdf(请点击下载,每场考试一张)并在进入考场时交予监考老师。
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复印件、电子版证件无效。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当日进校安排
开放校门:松江校区文翔路1550号和人民北路2500号
考生进校时间:
上午四级7:30
下午六级13:30
进入考场时间:
上午四级8:20
下午六级14:20
四级考试上午9:00开考;六级考试15:00开考。开考后,禁止考生入场。请考生预留好时间,不要迟到。
考点不提供车位,请考生绿色出行。
五、上海地区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考试的听力部分通过“长三角之声”广播(中波792千赫、调频89.9兆赫)统一播放。
如“长三角之声”广播收音效果不佳,学校将采用校园广播(调频75兆赫、调频85.8兆赫)作为听力考试备选方案。考生务必携带可涵盖调频75兆赫、调频85.8兆赫、调频89.9兆赫、中波792千赫等频率,并配有耳机的考试专用收音机参加考试,提前调试好收音机的频率和音量。考前请检查收音机的收音质量、耳机质量和电池电量状况以免影响本人听力考试。
小语种科目四六级考试听力部分由语音教室内多媒体设备单独播放,小语种科目考生无需自带收音机。
六、请考生仔细阅读、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考试发布的《考生须知》、《考生守则》、《防疫提示》,务必按照要求赴考。身体状况出现异常的,按照《防疫提示》要求处置。
教务处
2021年5月31日
上海市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CET)
防疫提示
各位考生:
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6月12日举行。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作如下提醒:
1.5月29日前,考生须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打印《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所在学校防疫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或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5.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监考员。
6.考生入场时若两次测量体温≥37.3℃,或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可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在考试过程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8.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上海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
考生须知
一、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或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场。
二、考生入场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身体健康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护照),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监考员。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四级考试9:00开考;六级考试15:00开考。开考后,禁止考生入场。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四、上海地区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考试的听力部分通过“长三角之声”(中波792千赫、调频89.9兆赫)播出。采用校园广播统一播放的,以学校通知频率为准。考生务必根据学校要求携带配有耳机的调频调幅收音机参加考试,并调试好收音机的频率和音量。考前请检查收音机的收音质量和电池电量状况,以免影响本人听力考试。
五、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录放音机(如MP3等)、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考试中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不得使用修正液(带)。
六、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应考,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置。
上海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
考生守则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为“CET”)的考生须在考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避免在不知晓相关规定情况下造成无法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情况的出现:
一、考生必须在考前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查看首页<证书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栏目中《上海市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防疫提示》,了解考试防疫相关要求。
二、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或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四级开考时间为9:00;六级开考时间为15:00。开考后,禁止考生入场。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三、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身体健康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护照),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监考员。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录放音机(包括MP3等)、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五、考生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的准考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六、考生答题前应认真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敬告考生”内容,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成绩无效。英语四级(CET4)和英语六级(CET6)需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粘贴至答题卡1上规定位置,错贴、漏贴、损毁条形码粘贴条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七、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作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填涂信息点时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只能在规定考生作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作答的,一律无效。
八、英语四级(CET4)和英语六级(CET6)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选择题均为单选题,错选、不选或多选将不得分。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考试期间非听力考试时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十一、考试期间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不得使用修正液(带)。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场。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或答题卡。
十三、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考生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扰乱考场秩序,参与团伙作弊、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